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吨/年煤焦化联产60万吨/年甲醇及20万吨/年液氨项目第二次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吨/年煤焦化联产60万吨/年甲醇及20万吨/年液氨项目第二次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建设单位: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变更)。
4、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市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
5、占地面积:236hm2。
6、建设规模:焦炭500万t/a、甲醇装置60万t/a、合成氨装置20万t/a。
二、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乌海市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本项目厂区中心坐标为:经度106°59′38.613″,纬度39°11′30.606″。
三、环评审批及项目建设情况
2021年1月20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吨/年煤焦化联产60万吨/年甲醇及20万吨/年液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乌环审〔2021〕3号);2023年1月9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吨/年煤焦化联产60万吨/年甲醇及20万吨/年液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乌环审〔2023〕2号)。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1日,5、6#焦炉投产,生化系统、脱盐水装置调试运行;2023年5月12日~2023年12月23日,装煤、推焦、焦炉烟囱、干熄焦废气在线设备均完成验收;2023年9月26日全部装置投运。2024年12月23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吨/年煤焦化联产60万吨/年甲醇及20万吨/年液氨项目第二次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乌环审〔2024〕24号);2025年3月20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颁发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150303MA0QURX83N001R,本项目正式投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对“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吨/年煤焦化联产60万吨/年甲醇及20万吨/年液氨项目第二次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吨/年煤焦化联产60万吨/年甲醇及20万吨/年液氨项目第二次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建设单位: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市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
(4)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情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25年6月18日-2025年7月15日,20个工作日。
(6)联系人:邓永华
(7)联系电话:13009599557
(8)通讯地址: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9)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吨/年煤焦化联产60万吨/年甲醇及20万吨/年液氨项目第二次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报告;
附件2: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吨/年煤焦化联产60万吨/年甲醇及20万吨/年液氨项目第二次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已压缩)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吨/年煤焦化联产60万吨/年甲醇及20万吨/年液氨项目二次变更验收报告(最终版).pdf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自主验收意见(最终版).pdf